
公共基礎知識考點廣泛,包括時事、政治、法律、經(jīng)濟、管理、扶貧、科技、人文、計算機應用、公文寫作等方面,下面政華教育為大家總結了行政法的相關知識點,供各位考生學習參考。
每個科目的備考都離不開框架圖的梳理,行政法也不例外。那么行政法大致可以根據(jù)兩條主線展開,第一條是行政主體管理行政相對人的行政行為,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第二條是行政相對人救濟自己的行政救濟,包括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因為行政法考察方式是案例與知識點考察相結合,所以一方面需要理解,另一方面需要加強記憶。
就行政行為來說,因為2021年7月15日新的行政處罰法就會生效,所以新舊區(qū)別是備考的重點之一。1.處罰種類中聲譽(申誡、精神)罰新增了通報批評;行為罰中新增了降低資質(zhì)等級、限制開展生產(chǎn)經(jīng)驗活動、責令關閉、限制從業(yè);2.行政處罰不予處罰中新增了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當事人有證據(jù)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但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應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3.行政處罰從輕減輕處罰中,新增了誘騙實施違法行為、主動供述行政機關未掌握的違法行為;4.行政處罰聽證會中行政相對人的申請時間由3日改為5日;5.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當場作出行政處罰并當場收繳二十元以下罰款修改為依法給予一百元以下罰款等。所以對于即將生效的新處罰法中對于新增知識點與修改知識點需要重點記憶。
另外就行政救濟來說,相對于重要的是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在行政復議中,尤其要掌握行政復議機關,關鍵點就是找上級,但是特殊情況也要找本機關復議。比如縣以上地方政府的職能部門就有兩個復議機關,本級政府及上一級主管部門。但個別部門屬于垂直領導,分別有稅務、海關、金融、外匯、國安,所以復議機關只有上級主管部門。政府只有一個上級,所以市、縣、鄉(xiāng)三級政府的復議機關就是上級政府。但省部級上級是國務院,所以兩個機關的復議機關是本機關。再者復議申請時的日期以及作出復議的日期都是需要牢記的。在行政訴訟中,首先是找法院,先找級別管轄的法院,再找地域管轄的法院。然后找被告,尤其是先復議再訴訟被告的確認。最后明確審判過程,訴訟申請時間,一審、二審審判過程等。
綜上,行政法的考點中有很多時間日期也是需要記憶的,所以大家在備考過程中盡量多總結口訣,多梳理時間軸,加強記憶,以此來更好的應對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