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之法律知識:立功考點匯總
立功是刑法經常考到的題目,是我們事業(yè)單位備考中相對的重要內容,立功這一部分經常以案例的形式來考查對該知識的理解。接下來本文將從立功的含義進行考法的解析,幫助同學們梳理考試中的相關考點。
一、立功
(一)立功的定義
《刑法》第六十八條【立功】犯罪分子有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xiàn)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一般立功類型。
1.揭發(fā)他人罪行,查證屬實;這又包括共同犯罪人供述同案共犯共同犯罪以外的罪行。如果供述的是同案犯共同犯罪之內的罪行,屬于自首的如實供述,不屬于檢舉、揭發(fā)他人罪行的立功表現(xiàn),非立功。
2.提供重要線索,得以偵破他案。
3.阻止他人犯罪活動。
4.協(xié)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這里的同案犯包括共同犯罪中的同案犯,也包括非共同犯罪中的同案犯。按照司法機關的安排,以打電話、發(fā)信息等方式將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約至指定地點的;按照司法機關的安排,當場指認、辨認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帶領偵查人員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提供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聯(lián)絡方式、藏匿地址的,等等。
5.其他有利于國家、社會的突出表現(xiàn)。
(三)重大立功類型。
1.揭發(fā)他人重大罪行,查證屬實;
2.提供重要線索,得以偵破其他重大案件;
3.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
4.協(xié)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要罪犯(包括同案犯);
5.在押期間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四)其他問題
1.立功的法律后果。
(1)"自首"或者"一般立功"的;可以從輕、減輕處罰。自首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2)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2.自首的法律效果僅及于自首的罪,而立功的法律效果可以及于行為人所實施的所有犯罪行為。
例:罪犯張三實施了A、B二罪,因A罪被抓獲,羈押期間,張三如實交代了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B罪。張三就B罪成立自首。那么,B罪可以享受自首的法律效果“可以從輕、減輕處罰”。A罪不成立自首,“不能從輕、減輕處罰”。
但如果張三到案后還檢舉、揭發(fā)了李四的丙罪,屬于立功。立功的法律效果及于立功人所犯的所有罪,即只要是張三所實施的任何犯罪行為,都可以享受立功從寬處理的法律規(guī)定,張三的A罪、B罪都能享受到立功的效果“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注意在事業(yè)單位考查中,立功的方式是考試中的常考點和重點。